親愛的會員:
商店街購物金使用期限將至2010年6月30日止,若您的購物金仍有尚未使用之餘額,請在2010年6月30日以前使用完畢。
若您的購物金在2010年6月30日以前仍未使用完畢,我們將自2010年7月15日起,開始進行購物金餘額的退款流程。
退款流程如下:
- 自2010年7月15日起,請您登入商店街購物金網頁,辦理購物金線上退款程序;
- 登入商店街購物金網頁後,請您依照網頁指示,填寫您希望用來收受退款的銀行(或郵局)帳戶;為確保會員權益或因資料不正確導致銀行回覆本公司無法完成退款程序,請您確實填寫所指定收受退款的銀行(或郵局)帳號戶名及帳號;
- 在您依照商店街購物金網頁所定流程,完成購物金線上退款程序後,本公司將於個5-10工作日內,將您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之購物金餘額,退還至您所指定的銀行(或郵局)帳戶中。
商店街購物金再次感謝各位會員的支持與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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